中新网1月4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网站消息,近日,生态环境部、发改委、工信部、交通运输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《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》。明确提出,要严厉打击生产、进口、销售不达标车辆违法行为。
此项《行动计划》的目标指标是,到2020年,柴油货车排放达标率明显提高,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明显改善,柴油货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,重点区域城市空气二氧化氮浓度逐步降低,机动车排放监管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,全国铁路货运量明显增加,绿色低碳、清洁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初步形成。
重点区域范围指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长三角地区、汾渭平原相关省(市)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等区域,包括: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河北省、山西省、山东省、河南省、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、陕西省,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、包头市、乌兰察布市、鄂尔多斯市、巴彦淖尔市、乌海市。
在严厉打击生产、进口、销售不达标车辆违法行为上,通知具体要求,在生产、进口、销售环节加强对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,抽查核验新生产销售车辆的 OBD、污染控制装置、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等,抽测部分车型的道路实际排放情况。各省(区、市)对在本行政区域内生产(进口)的主要车(机)型系族的年度抽检率达到 80%,覆盖全部生产(进口)企业,重点区域抽检率进一步提高;对在本行政区域销售的主要车(机)型系族的年度抽检率达到 60%,重点区域达到 80%。
《行动计划》明确,严厉打击污染控制装置造假、屏蔽 OBD 功能、尾气排放不达标、不依法公开环保信息等行为,按规定撤销相关企业车辆产品公告、油耗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,督促生产(进口)企业及时实施环境保护召回。各地生产销售柴油车型系族的抽检合格率达到 95%以上。
《行动计划》分别在清洁柴油车行动、清洁柴油机行动、清洁运输行动、清洁油品行动四方面集中发力,加强柴油货车超标排放治理,加快降低机动车船污染物排放量。
就所涉及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方面,《行动计划》明确指出,要加快治理和淘汰更新,优化运输车队结构,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,同时鼓励各地组织开展燃料电池货车示范运营,建设一批加氢示范站。
另外,《行动计划》指出,加强税收和价格政策激励,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,继续落实并完善对节能、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策;支持管理创新和减排技术研发,积极发展替代燃料、混合动力、纯电动、燃料电池等机动车船技术,鼓励开发混合动力、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,优化动力总成系统匹配;加大资金支持和能力建设力度,对淘汰更新老旧柴油货车、推广使用新能源货车等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成效显著的地方,中央财政在安排有关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等。